国有土地出让50年后继承权?
答案:3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3-23 07:55
- 提问者网友:离殇似水流年飞逝
- 2021-03-22 13:06
现在某位女性个人名下拥有一个写着“出让”的房产证件,期限是2002-2052年,50年,国有。请问什么是具体的房产出让?出让金怎么计算?该名女性的儿子可以继承该出让房产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青春如此荒謬
- 2021-03-22 13:29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不属于个人。个人仅仅是使用权。所以土地不属于遗产。既不属于遗产也就不能发生继承。还要看你这块地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应该是70年,也就是说你还有20年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是如果是商业或者科教文卫用地,使用年限已到,就得收归国有或者你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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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孤伤未赏
- 2021-03-22 14:27
1、如果是继承村集体所有的承包地: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死者的死亡证明、承包合同,到村委会开证明,然后到镇国土所办理过户。
2、如果是继承已经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国有建设用地:带本人身份证、死者的死亡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给国土局办理过户。
- 2楼网友:废途浑身病态
- 2021-03-22 13:46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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