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延迟通知终止合同通知如何补偿
答案:3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10-16 16:23
- 提问者网友:低吟詩仙的傷
- 2021-10-15 19:06
劳动合同法延迟通知终止合同通知如何补偿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行雁书
- 2021-10-1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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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毛毛
- 2021-10-15 22:22
同意一楼的看法。
- 2楼网友:佘樂
- 2021-10-15 20:43
1.是应该给一个月经济补偿,公司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不过经济补偿的年限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因为《劳动合同法》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且不溯及以往,所以你的经济补偿金应计入工作年限为1年,则是1个月经济补偿金。
2.现在还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北京市劳动合同》有规定,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晚通知一天,支付一天工资做为赔偿金。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这只是地方规定,如果你在北京,则可以,其他地方不太清楚。
依据法条:《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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