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对于遗失物,拾得人有上交公安机关的义务,对于无主物而是可由拾得人占有。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两者的概念,但从实际操作,特别是从拾得人角度来看,如何区分两者,还有待商榷。
拾得人拾到物的情况是见到物,拾起,然后产生占有状态,一个物体摆在显眼处让人拾起,拾得人怎么知道是该物是遗失物还是无主物?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拾得人认为是遗失物,已将该物交至公安机关,经过法定期限6个月无人认领,按《物权法》规定归国家所有,但该物实际上是无主物,拾得人本应可以先占取得物权的,其权利谁来保护?你能说拾得人自愿放弃权利吗?如果是,那么也是基于重大误解而放弃,并不是拾得人真正本意。再如果拾得物是遗失物,拾得人认为是无主物而占有该物,没有上交,该物的权利人不知物在何处无法提出自己的权利,而拾得人不知是遗失物而以为是无主物,同时不转让也不出示该物,其它人无从得知此物在何处,拾得人又有没有侵犯权利人权利?权利人权利怎么实现?
如何从拾得人角度区分遗失物和占有物?
答案:5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3-21 09:37
- 提问者网友:一人心
- 2021-03-20 19:50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情战辞言
- 2021-03-20 20:39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而占有物是指拾得者不理会拥有者的意愿,强行或直接占有。
而占有物是指拾得者不理会拥有者的意愿,强行或直接占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瘾与深巷
- 2021-03-21 01:32
不同意以上观点!
事实上有一点我们基本不可否认,无论条文的引述是如何的,在我国,实际上根本解释不了“无主物”!也就是实际根本没有无主物。
任何人拾得任何物品,基本上都将视为拾得物——也就是要么归还原主,要么上缴国家。
- 2楼网友:孤伤未赏
- 2021-03-21 00:16
能从拾得人角度区分遗失物和别人抛弃物。本质上是看原物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原物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按照一般人的认识和理解,从物的属性、价值、物被发现时所在地点等方面综合进行判断。
- 3楼网友:说多了都是废话
- 2021-03-20 22:50
一般而言,在路上捡到东西,都会想到那是遗失物的吧。一般的做法是交给公安局。若要认定是无主物的话,要求比较严格吧,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是无主物才行,譬如当事人亲眼看到对方丢掉物品,或者那物品具有明显被丢弃的特征才可以的,毕竟占有即所有需要有时效制度的支撑,但我们国家并未规定时效制度
- 4楼网友:糜废丧逼
- 2021-03-20 21:48
《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 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第一,规定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归还失主,即对遗失物的归属,采罗马法拾得人不得取得拾得物所有权主义。拾得人对于拾得物将永远无取得所有权的可能。这样规定显然不利于财产的充分利用,导致资源浪费,有碍社会经济发展。 第二,失主享有遗失物的所有权或占有权,并且取回遗失物不需要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