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汉代以后的统治者都是“外儒内法(道)”,用例子说明下啊?
答案:1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10-06 13:38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10-05 20:54
历史~汉代以后的统治者都是“外儒内法(道)”,用例子说明下啊?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10-05 21:56
外儒内法
董仲舒改造后的儒术: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庆赏罚刑之不可不具也,若春夏秋冬之不可不备也。这中间不无法家的影子。但秦因法而亡,所以法家便成为当时的忌讳。因而外示儒家,内施法家。
实际上,董仲舒其《春秋繁露·五行相生、五行相胜》中的依法听讼,依法刑人,便是先秦法家一断于法思想的发展,只是此时却已成为了儒家之术。
董仲舒对于法的改造,还在于由先秦时期单纯的用法或刑罚进行统治,变为礼法并用,德主刑辅。首先必须实行德教,其次才是刑罚。即所谓前德而后刑,先教而后诛。这种思想与当时的统治形势相适应:虽重刑而不用其极。因此在起用后极大的增强了汉中央集权的统治。这也外儒内法的进一步的发展。
同时,历史上,都出现了酷吏,汉有张汤、阳球、江充,唐有来俊臣、周兴。这从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法家思想在统治思想中的作用。
由此可见,法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融入了儒家思想中,或者说儒家思想为适应其治国的需要,将法家思想包融其中。所从说,中国文化、文明的特征是儒是外表现象,其内在仍是法家。
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董仲舒改造后的儒术: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庆赏罚刑之不可不具也,若春夏秋冬之不可不备也。这中间不无法家的影子。但秦因法而亡,所以法家便成为当时的忌讳。因而外示儒家,内施法家。
实际上,董仲舒其《春秋繁露·五行相生、五行相胜》中的依法听讼,依法刑人,便是先秦法家一断于法思想的发展,只是此时却已成为了儒家之术。
董仲舒对于法的改造,还在于由先秦时期单纯的用法或刑罚进行统治,变为礼法并用,德主刑辅。首先必须实行德教,其次才是刑罚。即所谓前德而后刑,先教而后诛。这种思想与当时的统治形势相适应:虽重刑而不用其极。因此在起用后极大的增强了汉中央集权的统治。这也外儒内法的进一步的发展。
同时,历史上,都出现了酷吏,汉有张汤、阳球、江充,唐有来俊臣、周兴。这从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法家思想在统治思想中的作用。
由此可见,法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融入了儒家思想中,或者说儒家思想为适应其治国的需要,将法家思想包融其中。所从说,中国文化、文明的特征是儒是外表现象,其内在仍是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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