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鲸>好看吗?
答案:1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1-22 00:24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01-21 15:17
<白鲸>好看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1-21 16:50
白鲸》是美国19世纪浪漫主义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的代表作,《白鲸》是一部融戏剧、冒险、哲理、研究于一体的巨作,虽然在刚出版之后未能得到文学界应有的重视,不过在经过长达半个世纪的沉寂之后终于重新被人发现,成就了麦尔维尔文坛巨匠的声名,如今它已成为世界文坛公认的伟大杰作,被誉为“时代的镜子”和“美国想象力最辉煌的表达”。《白鲸》的成就可圈可点,除了书中为读者所展现的各种各类丰富的海洋知识以及人生哲理之外,其语言风格也独具特色,本文以《白鲸》的两个中译本为例,通过比较成时译本和曹庸译本,解读小说翻译中的风格翻译。
依笔者之见,《白鲸》的众多译本中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成时译本和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曹庸译本最为传神,只不过成时译本语言更加生动幽默,而曹庸译本的语言更加严格和精准;成译倾向于意译,而曹译倾向于直译;成译以调侃式的口语化表达见长,而曹译相比之下则以讨论式的书面化表达为特色。不过,总的来讲,《白鲸》论风格而言是轻松幽默的调侃语调,在谈笑之间把作者对人生的思考以及海上见闻意译向我们传达。因此,对比两个译本,个人认为成时译本在风格的传递上更加合情合理。著中除经常利用调侃式的语言之外还以音系的方式来展现
不同的人物性格和特征,由此使其语言十分生动。
以两段描写食人生番季奎克的话为例:
“Who-e debel you?”-he at last said-“you no speak-e, dam-me, I kill-e. ”
成译:“该是(死)的,你是谁?”他终于说话了,“你贝(不)说,妈的,我杀了你!”
曹译:“你是什么鬼?”——他终于说道——“你再不说话,该——死的,我就宰了你。”
“speak-e! tell-ee me who-ee be, or dam-me, I kill-e!”
成译:“你说话!告诉我你史(是)谁,要不,妈的,我杀了你!”
曹译:“说——呀!告诉我,你是谁,不说,妈的,我就宰了你!”
书中的季奎克是个食人生番,他来到白人世界的时间也不过几年,英语自然说不利落,成译运用错别字的方式来展现原文季奎克说话的发音不清,而曹译则没有展现出这一点,只是用破折号来表现季奎克的口齿不清和心里的急怒;同时,成译还注意到运用简单的词汇来重现季奎克的语言——既然是食人生番,那就不可能很好的运用英语的语法和一些精妙的表达方式,在翻译“kill-e”这一词的时候,成译处理成了简单的“杀了你”,曹译则是“宰了你”;众所周知,在汉语里“宰”这一词比“杀”能更为精确地表达说话人的感情色彩,同时又能很好的表现出说话者的语气,季奎克既然英语不熟练,又怎可能这么好的运用不同的词汇呢?他至多是能够利用最为基本的词汇而已。
当然了,在《白鲸》中,麦尔维尔并不是一味的运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在描述以实玛利的心境以及其内心独白的时候,作者也会以华丽优美的辞藻来通过作品表达自己对人生的感悟,这种时候,也应当适当的运用书面化的正式文体,以充分对应原文风格。
试看:
But Faith, like a jackal, feeds among the tombs, and even from these dead doubts she gathers her most vital hope.
成译:然而信仰有如豺狼,它的食物来自坟冢,即使从那些死了的疑问中它也能获取它的至关紧要的希冀。
曹译:但是,信仰就像豺狼一般靠坟冢为生的,它甚至还从这些死人的疑惧里,搜集最重要的希望呢。
在这段精彩的话里,两位译者都翻译的比较得当,不过成译一改平常对话的相对口语化的表达形式,作者改用华丽的书面语时,就相应的以诗的形式将它译出,把原文话语的精彩之处展现的淋漓尽致。由此可见,在翻译文学作品的时候不能只看到作者的一种风格,还应当随作者的风格变化而做出相应的变化,以达到更加贴近原文的目的。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以以上几例子讨论风格的翻译。在文学作品中,风格的翻译无疑是重要的,风格的翻译是翻译者应当由其重视的问题,只要深入了解原文的风格和思想精髓,加以适当的风格翻译手法,定能对文学作品的翻译有所帮助。
依笔者之见,《白鲸》的众多译本中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成时译本和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曹庸译本最为传神,只不过成时译本语言更加生动幽默,而曹庸译本的语言更加严格和精准;成译倾向于意译,而曹译倾向于直译;成译以调侃式的口语化表达见长,而曹译相比之下则以讨论式的书面化表达为特色。不过,总的来讲,《白鲸》论风格而言是轻松幽默的调侃语调,在谈笑之间把作者对人生的思考以及海上见闻意译向我们传达。因此,对比两个译本,个人认为成时译本在风格的传递上更加合情合理。著中除经常利用调侃式的语言之外还以音系的方式来展现
不同的人物性格和特征,由此使其语言十分生动。
以两段描写食人生番季奎克的话为例:
“Who-e debel you?”-he at last said-“you no speak-e, dam-me, I kill-e. ”
成译:“该是(死)的,你是谁?”他终于说话了,“你贝(不)说,妈的,我杀了你!”
曹译:“你是什么鬼?”——他终于说道——“你再不说话,该——死的,我就宰了你。”
“speak-e! tell-ee me who-ee be, or dam-me, I kill-e!”
成译:“你说话!告诉我你史(是)谁,要不,妈的,我杀了你!”
曹译:“说——呀!告诉我,你是谁,不说,妈的,我就宰了你!”
书中的季奎克是个食人生番,他来到白人世界的时间也不过几年,英语自然说不利落,成译运用错别字的方式来展现原文季奎克说话的发音不清,而曹译则没有展现出这一点,只是用破折号来表现季奎克的口齿不清和心里的急怒;同时,成译还注意到运用简单的词汇来重现季奎克的语言——既然是食人生番,那就不可能很好的运用英语的语法和一些精妙的表达方式,在翻译“kill-e”这一词的时候,成译处理成了简单的“杀了你”,曹译则是“宰了你”;众所周知,在汉语里“宰”这一词比“杀”能更为精确地表达说话人的感情色彩,同时又能很好的表现出说话者的语气,季奎克既然英语不熟练,又怎可能这么好的运用不同的词汇呢?他至多是能够利用最为基本的词汇而已。
当然了,在《白鲸》中,麦尔维尔并不是一味的运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在描述以实玛利的心境以及其内心独白的时候,作者也会以华丽优美的辞藻来通过作品表达自己对人生的感悟,这种时候,也应当适当的运用书面化的正式文体,以充分对应原文风格。
试看:
But Faith, like a jackal, feeds among the tombs, and even from these dead doubts she gathers her most vital hope.
成译:然而信仰有如豺狼,它的食物来自坟冢,即使从那些死了的疑问中它也能获取它的至关紧要的希冀。
曹译:但是,信仰就像豺狼一般靠坟冢为生的,它甚至还从这些死人的疑惧里,搜集最重要的希望呢。
在这段精彩的话里,两位译者都翻译的比较得当,不过成译一改平常对话的相对口语化的表达形式,作者改用华丽的书面语时,就相应的以诗的形式将它译出,把原文话语的精彩之处展现的淋漓尽致。由此可见,在翻译文学作品的时候不能只看到作者的一种风格,还应当随作者的风格变化而做出相应的变化,以达到更加贴近原文的目的。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仅以以上几例子讨论风格的翻译。在文学作品中,风格的翻译无疑是重要的,风格的翻译是翻译者应当由其重视的问题,只要深入了解原文的风格和思想精髓,加以适当的风格翻译手法,定能对文学作品的翻译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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