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遗书中写道:“老伴早逝,大儿前年又不幸去世,儿媳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好在二儿子
答案:4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01-05 18:10
- 提问者网友:两耳就是菩提
- 2021-01-05 13:06
甲在遗书中写道:“老伴早逝,大儿前年又不幸去世,儿媳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好在二儿子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1-05 14:44
正确答案应是D,符合继承法的规定。老人的遗书也即遗嘱,在该份文书中,老人明确表示其个人遗产由其大儿媳及其两个孩子继承,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遗嘱并不需要经见证人或公主机构的证明,因此,B、C不选。老人的遗嘱所能处分的财产仅限于其个人财产,至于他老伴名下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老人无权进行处分,因此,二儿子仍有权要求继承其母亲名下的财产份额。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1-05 18:24
C
- 2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1-05 17:28
d遗嘱形式有公证、自书、带书、录音、危机时口头形式,后面3个要求有2人见证。自书没有规定。
- 3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1-05 16:10
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明,所以应选B,但是B的表述也不完整,应为“没有2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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