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老师在校外举办各种培训班是属于合法还是属于违法?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10-16 16:19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舊物识亽
- 2021-10-16 16:53
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七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教〔2009〕13号)、《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通知》(桂教纪监〔2009〕4号)中关于“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明确规定。鉴于近来仍有部分学校对有关政策执行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办学校校园内开办各类补习班出现不少问题,群众对公办中小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等问题反映较多,“强制收费补课”的投诉不断。为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大对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度,经研究决定,重申严禁中小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有关规定,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都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明确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补课行为。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注重课堂教学效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二、全市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不得提供场所给社会上的任何办学机构、培训机构在校园内举办各种名目的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等。
三、各公办中小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展培优补差培训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收费,对于违反规定收费的要按教育乱收费给予严肃查处。
四、各公办中小学校不能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本校的学生、老师参加校外机构举办的各种名目的培训班、补习班、有偿培训、授课等。
五、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上述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违规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校长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所以说有偿补课均为违法.
- 1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10-16 23:02
显然是不合法的 是要被取缔的
- 2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10-16 22:21
教育厅也有明文规定,反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但多年来这种情况却屡禁不止。但现在还没有相关法律。
- 3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10-16 21:28
都不合法,因为在职就表示你什么都不能做.
违法
违法
违法
- 4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10-16 21:15
这个国家名门规定是违法的
- 5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10-16 19:35
是违法的,教育部早有规定
- 6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10-16 18:56
按现行规定是违规行为。但若是在假日期间举办,既不影响平时教学工作,又能锻炼业务水平,还能解决教育市场需求(确实有的学生需要培训班)。对此情况平心而论,这个“违规”制定地是不是教条、官僚气息熏人而令人无法接受?
- 7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10-16 18:19
那是不合法、
- 8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10-16 18:07
现在是不合关于学生减负的有关规定
- 9楼网友:蓝房子
- 2021-10-16 17:59
不合法,教育部门有明确规定
- 10楼网友:渡鹤影
- 2021-10-16 17:03
跟违法还扯不上关系,但是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