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1月份签的合同,签了3年,2011年1月份到期,现在想辞职,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还用缴纳违约金吗?因为当时签合同时候,签订合同未到期个人提出辞职的要缴纳当时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公司与个人之见不存在隐私及商业秘密,没有过培训之类的学习!
还想咨询一下经济补偿的问题?一般什么情况下公司会给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必须给的吗?还是根据每个公司而定!
提前辞职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答案:2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2-06 14:36
- 提问者网友:但未伤到心
- 2021-02-05 15:29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魅世女王
- 2021-02-05 16:23
我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来解答你的问题。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单方提出中止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如签订了培训协议或保密协议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员工收取违约金,所以你不必担心这一点。
第二,除了企业没有降低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而员工提出辞职的情况,其他一切情况,企业都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举具体例子说,如果企业不续签,或中止合同(哪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要补偿;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有违法违规情况,员工提出辞职,企业也要补偿;这是比较容易操作的两种情况,你可以借鉴。
第三,如果规定时间内企业没有及时将应给予的经济补偿金交给员工,是可以申请双倍补偿的。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单方提出中止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如签订了培训协议或保密协议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员工收取违约金,所以你不必担心这一点。
第二,除了企业没有降低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而员工提出辞职的情况,其他一切情况,企业都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举具体例子说,如果企业不续签,或中止合同(哪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要补偿;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有违法违规情况,员工提出辞职,企业也要补偿;这是比较容易操作的两种情况,你可以借鉴。
第三,如果规定时间内企业没有及时将应给予的经济补偿金交给员工,是可以申请双倍补偿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傲怎称霸
- 2021-02-05 17:20
提前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企业会追究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但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的,劳动者需补偿企业培训费。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 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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