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别人的钱,但是没有打借条!对方当时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借的,并在银行转账明细里注明了“借款”!如果没有及时还,对方可以起诉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来说,是否构成了诈骗罪?(注:借钱的时候,是以假名字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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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了别人的钱,但是没有打借条!对方当时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借的,并在银行转账明细里注明了“借款”!如
答案:3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2-22 15:12
- 提问者网友:涼初透
- 2021-02-22 03:20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桑稚给你看
- 2021-02-22 03:45
当然了。一旦抓到你,你百分百是诈骗。欠钱不还最多法院就是勒令你在规定日期还款。用假名字,就是诈骗啊。性质不一样。我觉得吧,人就少干缺德事,会报应在子女家人身上的!好自为之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强势废物
- 2021-02-22 06:07
汗
- 2楼网友:請叫我丶偏執狂
- 2021-02-22 04:49
可以起诉,使用假名字借款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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