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欠甲公司销货款40万元(含增值税税额)未能按期偿还,双方同意乙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司股票抵债进行债务重组;股票账面价值40万元,公允价值38万元,系乙公司可供销售的金融资产。情况一:甲公司计提1万元坏账准备,情况二:甲公司计提4万元坏账准备;抵债的股票办理了相关转让手续,甲公司将股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情况一:甲公司
债务重组损失 40-38-1=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38
坏账准备 1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
贷:应收账款 40
情况一下的分录对了吗?
情况二:甲公司
债务重组损失 40-38-4=-2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38
坏账准备 4
贷:应收账款 40
营业外收入2
关于情况二的疑问:1.甲公司计提坏账准备4万元,为什么贷方是“营业外收入 2”,而不是“资产减值损失 2”,我也有到有人写“资产减值”的科目。2.由于计提的金额相对比较大,看起来甲公司没有损失,反而收益了,在资产重组的时候,是不是债权人不一定会损失,也有收益的可能性,一般资产重组的定义是说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属于损失方?
资产重组,债权人的处理分录,谢谢!
答案:1 悬赏:20
解决时间 2021-02-17 07:17
- 提问者网友:宿醉何为情
- 2021-02-16 11:05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星星坠落
- 2021-02-1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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