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86条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 到底哪个算??
答案:2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2-19 19:49
- 提问者网友:柠檬香
- 2021-02-19 06:27
案例如下:某一青年入侵网络游戏私服的服务器进行干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如构成违法,触犯的是哪条?到底这案例究竟适用哪一条?《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到底哪个管用????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糜废丧逼
- 2021-02-19 08:02
就一般而言,治安管理条例是规章制度,法官可以在判决时作为参考,意思就是说,他完全可以不去管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判。上面两个当然都管用,但是下面那个是公安机关在发现有列举的行为时所依据的条文,因为他不能没有法官判决就随便关人家5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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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有钳、任性
- 2021-02-19 09:34
你好,由于你没有说清是哪类单位的公章,我在此分类向你说明:
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子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国家机关印章可能构成刑法第280条第一款伪造印章罪,是指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的行为。
如果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可能构成刑法第280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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