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让我上班已经两个月多了,不给我辞退书,有没有触犯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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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6 00:16
- 提问者网友:白越
- 2021-03-05 06:09
公司不让我上班已经两个月多了,不给我辞退书,有没有触犯劳动法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 2021-03-05 07:15
1、如果公司有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那么并不违法,如果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则为违法。
2、如果公司为支付工资,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性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两个的本人工资(按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3、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如果公司为支付工资,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性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两个的本人工资(按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3、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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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野心和家
- 2021-03-05 08:11
你好!
首先,你公司在上班吗,还是集体休假。如果是前者你要找他们要说法,为什么不让上班,尤为甚么不给RNB,你可以和他们说,实在不行劳动局。且休假应该也有基本保底公资啊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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