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前男方给女方写了20万分手费,分手了这二十万能起诉拿回吗?
答案:6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12-30 17:30
- 提问者网友:冷场帝
- 2021-12-30 07:28
分手前男方给女方写了20万分手费,分手了这二十万能起诉拿回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许你一世温柔
- 2021-12-30 09:07
可以,根据合 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 灾、扶 贫等社会公 益、道 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具有救 灾、扶 贫等社会公 益、道 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虚伪的现实
- 2021-12-30 12:43
看结婚没有 没接就可以
- 2楼网友:不服输的倔强
- 2021-12-30 12:30
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 3楼网友:绝望伪装
- 2021-12-30 12:09
女方凭甚么索要20万啊?甚么名目????她要的有理呢让她起诉去,继续无理纠缠不要理会她。
- 4楼网友:我的任性你不懂
- 2021-12-30 11:06
晕,当初干嘛给阿。
- 5楼网友:抱不住太阳的深海
- 2021-12-30 10:16
这个不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且这张协议书实在当时男方为了讨好女友而做出的承诺,不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另外,这是属于赠与,这是可撤销的,男方没有义务给女方赔偿,因为恋爱关系暂时没有法律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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