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场柜台或场地的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怎么办?
答案:2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1-03 08:07
- 提问者网友:暖心后
- 2021-01-02 10:51
租赁商场柜台或场地的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萝莉姐姐鹿小北
- 2021-01-02 12:0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可以依照国家工商局令第67号《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方不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向出租方要求赔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许你一世温柔
- 2021-01-02 12:26
做生意第一准则是敏锐的判断力,你感觉还有没有市场啊,如果没有了那就要撤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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