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房子,房本下来了,才发现是商服用地,产权只有50年,99年批的地,06年建成,也就是说只剩下30年了。而同一个楼的一二三单元是70年产权,四五单元是50年产权,楼高一共7层。12楼是底商,以上都是住宅。这样的问题怎么办??
这个小区一共两个楼,分南楼北楼。南楼北楼的一二三单元是70年产权,四五单元是50年产权。而北楼有底商,南楼没有底商。不动产证上就是商服用地。土地局说,如果征地的开发商补交二十年土地转让费可以给换证。我就想问问,如果他不补交钱,这房子到期怎么办?总不能让四五单元的住户交钱吧?而且房产证什么的是过了好几年才办下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50年产权。都以为买的是70年产权的房子。
商服用地,商住两用,住宅用地的问题
答案:2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07 20:31
- 提问者网友:冷场帝
- 2021-03-07 01:53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错过的是遗憾
- 2021-03-07 03:24
你这个不是商服用地,而是综合用地。只要综合用地上盖的物业类型是住宅,土地年限跟普通的住宅用地一样都是70年的。你的商用房也和其他的商用房一样,50年产权,无论使用和转让都不存在问题。你的问题是同一块地上怎么能存在两种期限,对吧?其实,这个是你的理解错误。其实你的商服用地和上面的住宅用地是分开计算的。
也就是说,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都会明确其中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各自分摊的土地面积,并明确商业用地部分出让年期为 40 年、居住用地部分为 70 年。如统一 50 年,就会出现商业部分实际出让年限超过 40 年,而居民购买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又明显小于 70 年。打个比方,如果你们这个楼占地200平方,那么,商用的可能占50方,剩下的150方是住宅。这样使用自然就没什么影响了。
也就是说,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都会明确其中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各自分摊的土地面积,并明确商业用地部分出让年期为 40 年、居住用地部分为 70 年。如统一 50 年,就会出现商业部分实际出让年限超过 40 年,而居民购买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又明显小于 70 年。打个比方,如果你们这个楼占地200平方,那么,商用的可能占50方,剩下的150方是住宅。这样使用自然就没什么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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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woshuo
- 2021-03-07 04:56
商业用地原则上是不能建住房的,除非向国土局申请更改用地性质并获批准后,补偿土地出让金后才行。商服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或50年,而住宅是70年。
如果你现在买这个房子,要看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并看他证上的销售范围。如果以更改为住宅用地,就可以买,也是有产权和国土的。
找得我好辛苦```把分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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