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月综合管理费上限和利息上限是多少?
答案:2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03-14 19:31
- 提问者网友:星空下的寂寞
- 2021-03-14 11:09
我朋友签了一份月利息1%,月综合管理费2.3%的典当票据质押合同,本来是2008年3月-2008年5月的,后来在2010年典当行叫我朋友签了一份延期合同,延期到2011年,现在典当行打我朋友官司,根据典当行的规定,典当行最长典当时间为3个月,现在变成了3年,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这份典当合同是无效合同?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怪咖小青年
- 2021-03-14 11:52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质押分权力质押和动产质押,月综合费用分别为2.4%、4.2%,不管是哪样都没有超标。但是月利息显然超标了,按规定,典当行收取的利息不能超过同期的银行贷款利息,也就是说不能超过0.55%。从典当时间上来说,很难找到典当行的毛病,因为现行法规并没有对续当有所限制。当然,要想找到典当行的毛病也并非不可能,因为现行典当管理办法法律层级较低,可以引用其他法律条文来与之对抗;另外,质押物如果没有办理质押登记,这块也可以找到突破点。话虽如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最好是一边打官司,一边协商,争取尽快解决,否则利息会越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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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颜值超标
- 2021-03-14 13:04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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