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1月借给人家10000元,注明2013年偿还9月偿还,他现在说不还了,怎么办呢
答案:1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10-05 04:17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10-04 09:04
我2013年1月借给人家10000元,注明2013年偿还9月偿还,他现在说不还了,怎么办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10-04 10:22
法律知识精英为你简答如下;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网友说债务人说不还了。你可以再找债务人主张还钱,并且表明如果对方不还钱,你要起诉他,到时对方依法就会负担诉讼费。如果对方还钱就算了,仍然不还钱,依法起诉对方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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