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满一年不到两年,应该怎么算赔偿金?
答案:4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10 02:49
- 提问者网友:心裂忍耐
- 2021-03-09 04:49
我是06年10月入职的,三个月试用期后转正。现在公司裁员,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被裁的话,能拿多少赔偿金?我签的是一年合同,到07年10月又续了一年合同。也就是说我的合同08年10月才到期,像我这样满一年不到两年的情况,赔偿金应该是一个月的工资还是两个月的工资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嗷呜我不好爱
- 2021-03-09 06: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 2021-03-09 09:10
工作满一年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2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3-09 08:18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以上经济补偿的标准进行双倍补偿。
- 3楼网友:温柔刺客
- 2021-03-09 06:4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可以得到一个半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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