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有个坏人抢了一个路人的皮包,里面只有几十块钱,另外还有几张银行卡,卡里面都有钱,一共有3000元。
请教:这3000元钱是否算是坏人抢走的,如果抓到他,这3000元是否应该算在受害人被抢走的财物中?再者,如果坏人把卡扔掉,根本就没有去银行去,这3000元是否应该计算在内呢?
请大家好好回答,如果能引用司法解释等东西就更好了。
抢劫所得的银行卡,卡内余额是否应该计算在涉案总额之内?
答案:6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2-20 19:07
- 提问者网友:野性
- 2021-02-20 14:53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摧毁过往
- 2021-02-20 15:07
感觉楼上的乱哄哄说一大堆,还是没到点上。
首先,明晰几个问题:
1、楼主已经清楚地知道坏人构成抢劫罪。
2、楼主不太肯定的是,银行卡里的钱财是否算作犯罪金额。
3、楼主能问到犯罪金额计算的问题,表示他(她)对法学有一定的研究,或许是一名法学的学生。
4、犯罪金额的问题不涉及主观问题,它是一个客观问题。是一个事实状态,是一个量刑情节。
5、该量刑情节实质上一个非法占有的问题。即到底有多少财物因为抢劫行为而非法地从犯罪对象(受害人)身上被转移了占有。
6、楼主所提及的银行卡,从卡内存有金额,和“根本就没有去银行去”这些细节应可推知,该卡指的是借记卡,而非信用卡。漏上扯了很多信用卡的事。
明晰了以上几点后,可如下分析:
7、几十块钱已被歹徒非法占有,属犯罪金额无异议。
8、银行卡已被非法占有,卡的工本价值属犯罪金额无疑,但往往不会计算。
9、借记卡里的钱尚未被非法占有,不属犯罪金额,因为,
9.1、歹徒得到的只是卡,却没有密码,则无论如何,亦无法将钱从银行取出进而占有。
9.2、钱实际上仍由银行直接占有着。
9.3、而受害人仍然间接占有着自己的财物。表现在,只要通过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挂失、补卡,甚至重设密码,受害人已然可以安全的占有他的财产。且在这过程中,歹徒亦无法取走其钱物,理由为第9.1点。
10、如本人愚钝,对银行卡的推测错误了,即如该银行卡指的是信用卡,则前面“天然绿水晶”的回答很全面了。
首先,明晰几个问题:
1、楼主已经清楚地知道坏人构成抢劫罪。
2、楼主不太肯定的是,银行卡里的钱财是否算作犯罪金额。
3、楼主能问到犯罪金额计算的问题,表示他(她)对法学有一定的研究,或许是一名法学的学生。
4、犯罪金额的问题不涉及主观问题,它是一个客观问题。是一个事实状态,是一个量刑情节。
5、该量刑情节实质上一个非法占有的问题。即到底有多少财物因为抢劫行为而非法地从犯罪对象(受害人)身上被转移了占有。
6、楼主所提及的银行卡,从卡内存有金额,和“根本就没有去银行去”这些细节应可推知,该卡指的是借记卡,而非信用卡。漏上扯了很多信用卡的事。
明晰了以上几点后,可如下分析:
7、几十块钱已被歹徒非法占有,属犯罪金额无异议。
8、银行卡已被非法占有,卡的工本价值属犯罪金额无疑,但往往不会计算。
9、借记卡里的钱尚未被非法占有,不属犯罪金额,因为,
9.1、歹徒得到的只是卡,却没有密码,则无论如何,亦无法将钱从银行取出进而占有。
9.2、钱实际上仍由银行直接占有着。
9.3、而受害人仍然间接占有着自己的财物。表现在,只要通过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挂失、补卡,甚至重设密码,受害人已然可以安全的占有他的财产。且在这过程中,歹徒亦无法取走其钱物,理由为第9.1点。
10、如本人愚钝,对银行卡的推测错误了,即如该银行卡指的是信用卡,则前面“天然绿水晶”的回答很全面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茫然不知崩溃
- 2021-02-20 20:19
银行卡里的钱算被抢劫的金额,因为法律规定的是抢劫价值,而不是现金,进行卡里的钱保险在抢劫财物价值里面。
- 2楼网友:啵啵桃汀
- 2021-02-20 20:00
银行卡里的钱算被抢劫的金额,因为法律规定的是抢劫价值,而不是现金,进行卡里的钱保险在抢劫财物价值里面。
回答者: dj370123 - 经理 四级 2009-8-5 09:24
不算,银行卡内的数额未被提取的话就不能算入抢劫的金额。
- 3楼网友:错过的是遗憾
- 2021-02-20 18:31
不算,银行卡内的数额未被提取的话就不能算入抢劫的金额。抢30是抢劫罪,抢3000还是抢劫罪,判刑的话没多大的区别。
- 4楼网友:佛说妍妍很渣
- 2021-02-20 17:30
这3000元是不会被计算在内的。
抢劫了他人的银行卡,只要不进一步使用他人的信用卡,就根本不会对他人的金融财产构成现实的威胁,因此,还不会作为抢劫罪处理。
既劫得普通财物,又劫得信用卡的,或者只劫得信用卡的。如果普通财物达到一定数额,但不使用信用卡的,只定抢劫罪。如果普通财物价值较小,或未劫得普通财物,也不使用信用卡的,只能定抢劫罪的未遂。若在自动取款机上使用信用卡或者在网上银行消费、转账的,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本身构成盗窃罪;在银行柜台或特约商户冒充持卡人签名消费的,则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两种情况均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意在抢劫信用卡,并劫得信用卡的。
- 5楼网友:为你轻狂半世殇
- 2021-02-20 16:14
这方面我倒是知道,
抢劫了他人的银行卡,只要不进一步使用他人的信用卡,就根本不会对他人的金融财产构成现实的威胁,因此,还不会作为抢劫罪处理
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综上,抢劫信用卡本身不构成抢劫罪。抢劫后使用的,可以构成盗窃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不能说抢劫信用卡后使用的一概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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