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受的四种摄受
答案:1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22 11:23
- 提问者网友:临风不自傲
- 2021-02-21 16:30
摄受的四种摄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2-21 16:51
指护持正法者所受之四种利益,又作四摄利益,略称四摄。即指佛摄受、天摄受、福摄受、智摄受。 (四)智摄受,谓得智慧摄受之利益。此中亦有四种照明法:⑴照明一切众生之根性,随其根机而为说法。⑵照明一切烦恼之病,积集法药,随其病而予以治疗。⑶以神力照明,能遍往余佛之刹土。⑷照明法界,于一切法得如实了知。
总之,诸菩萨能护持正法,则得无量最胜之功德。(海意菩萨所问净印法门经卷八、大方等大集经卷九)p1825
FROM:【佛光大辞典】
佛家有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来摄受众生、度脱众生,令众生得蒙受益,欢喜愿乐接受佛法的教化,引导其向善。这是菩萨行者慈悲度化众生的四种方法。注意摄受不是提倡“大男子主义”,也不是说明一方高于另外一方,而是建立在众生平等的基础上随缘智慧地帮助对方驾驭自己的内心,弃恶向善,没有任何高人一等的想法与做法。这种行为也不是去建立一个有形或无形组织,借以发号施令指挥别人,而是通过理论上的交流共同提高道德修养,为社会文明进步作贡献。同时佛家也不是精神控制,牵着别人走,而是讲“正认主人公”,“自己救自己”,《佛光大辞典》:“……世尊于入灭之际,曾嘱咐诸弟子,其后唯以法为归依所,以自己为归依所,即法洲、自洲,法归依、自归依,以法为标准,使自己之人格次第向上而趋向绝对理想之境地。”
另外,佛家强调最后也要打破对理论的执着,克服教条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即克除对佛法的执着。《金刚经》:“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种摄受是建立在回报国家、社会之恩,服务社会,依法行事,不超越道德规范、不脱离社会运行轨道的行为。不是自认为“佛法大于国法”、“佛道大于王道”的狂妄行为。摄度众生要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众生的性格与心理接受能力实施不同的方法。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必须吸取。
总之,诸菩萨能护持正法,则得无量最胜之功德。(海意菩萨所问净印法门经卷八、大方等大集经卷九)p1825
FROM:【佛光大辞典】
佛家有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来摄受众生、度脱众生,令众生得蒙受益,欢喜愿乐接受佛法的教化,引导其向善。这是菩萨行者慈悲度化众生的四种方法。注意摄受不是提倡“大男子主义”,也不是说明一方高于另外一方,而是建立在众生平等的基础上随缘智慧地帮助对方驾驭自己的内心,弃恶向善,没有任何高人一等的想法与做法。这种行为也不是去建立一个有形或无形组织,借以发号施令指挥别人,而是通过理论上的交流共同提高道德修养,为社会文明进步作贡献。同时佛家也不是精神控制,牵着别人走,而是讲“正认主人公”,“自己救自己”,《佛光大辞典》:“……世尊于入灭之际,曾嘱咐诸弟子,其后唯以法为归依所,以自己为归依所,即法洲、自洲,法归依、自归依,以法为标准,使自己之人格次第向上而趋向绝对理想之境地。”
另外,佛家强调最后也要打破对理论的执着,克服教条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即克除对佛法的执着。《金刚经》:“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种摄受是建立在回报国家、社会之恩,服务社会,依法行事,不超越道德规范、不脱离社会运行轨道的行为。不是自认为“佛法大于国法”、“佛道大于王道”的狂妄行为。摄度众生要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众生的性格与心理接受能力实施不同的方法。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必须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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