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和境内所得税
答案:2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3-14 06:49
- 提问者网友:追忆成伤
- 2021-03-13 11:40
某企业2007年来自境外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1万元,2008年在我国境内所得160万元,来自A国税后所得20万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5万元,其在我国汇总缴纳多少所得税?希望解答地详细点~谢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厭世為王
- 2021-03-13 12:5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计算2008年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20+5)*25%=6.25万;所以,2008年除可以扣在A国已纳所得税5万元外,还可以扣2007年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1万元,多余0.25万元合并到2008年境内所得160万元纳税40.25万(160+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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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堕落奶泡
- 2021-03-13 14:30
分步计算与用公式计算结果是一样的,但必须弄清以下关系:
1、因题中2万元是来自境㚈的税后收益,要计算境㚈的税前收益是多少就必须加上已经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0.5万元,即境㚈所得在我国的应纳税额=2+0.5=2.5万元。
2、计算在中国境内、境㚈应纳税所得总额=8+2.5=10.5万元
3、在中国境内、境㚈应纳税总额=10.5*25%=2.625万元
4、用公式计算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2.625*2/10.5=0.5万元
5、计算该公司在我国应纳企业所得税=2.625-0.5=2.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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