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是夫妻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放弃了房子产权,但房产证的名字一直都还没有更改,现在男方要求复
答案:5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4-22 22:50
- 提问者网友:乱人心
- 2021-04-21 22:28
,该房屋产权是否还是属于共同所有?如不是,是否应该去做个产权公证?希望您尽快答复。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不羁的心
- 2021-04-21 22:50
建议你目前还没有复婚。抓紧时间拿着你们的离婚证,带着房产证,购房合同,个人身份证,到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共有人删减登记(去掉女方名字)变更费用100元,如果有熟人的话不要钱,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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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狠傷凤凰
- 2021-04-22 02:13
你好。不属于共有。去房产公证处公证一下就可以了。采纳一下吧,谢谢了。
- 2楼网友:偏爱自由
- 2021-04-22 02:03
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所以你不要担心,你离婚以后,虽然你们有协议,但房产证没有变更你就还在房产的 共有人。
- 3楼网友:劳资的心禁止访问
- 2021-04-22 00:38
看看这房子是在你们结婚前就有的么?要是结婚前有的话,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是妻子的。离婚了,男方不能享有夫妻分割财产的一部分。
要是是你们结婚后有的,虽然写的是妻子的名字,但是,丈夫仍然有享有夫妻分割财产的权利。
这个应该和抚养权没什么关系吧。
- 4楼网友:修女的自白
- 2021-04-21 23:50
房产的权属是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的 ,不以民间口头约定作为依据 ,你们没有过户那么产权就从来够没有改变过 ,现在复婚就是又回到了从前 ,这本来是多么圆满的事啊 ,什么都不用做了 ,这样是最好的结局 ,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低于房产证的法律效力 ,做了也白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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