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关于学习新通过《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简报
答案:2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1-30 04:13
- 提问者网友:白越
- 2021-01-29 06:22
如何写关于学习新通过《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简报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转身→时光静好
- 2021-01-29 07:54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的,予以开除,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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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最后战士
- 2021-01-29 08:59
该法规已被修订,现行的是《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农民晚婚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农村义务工;晚育的,免除产妇1年的农村义务工。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故国家法定产假为90天,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享受产假应为90+30+90=210天,晚婚的是婚假,不算产假.
毕节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相对于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下位法,与省一级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自然是无效的,这问题可以向制定该条例的机关的上级机关反映该情况,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在实践中成功的例子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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