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白无故被解雇、工作一直良好、只是因为公司效益不好、直接通知明天不要上班了!按照劳动法有什么补偿、
答案:6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11 22:38
- 提问者网友:伴他一生,无悔
- 2021-02-11 02:08
平白无故被解雇、工作一直良好、只是因为公司效益不好、直接通知明天不要上班了!按照劳动法有什么补偿、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請叫我丶偏執狂
- 2021-02-11 03:43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你有四十条的情形,单位应向你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按你工作的年限给你经济补偿,如果你没有四十条的情形,单位应按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你有四十条的情形,单位应向你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按你工作的年限给你经济补偿,如果你没有四十条的情形,单位应按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虚伪的现实
- 2021-02-11 07:30
上法庭起诉
- 2楼网友:修女的自白
- 2021-02-11 06:45
有补偿,补偿三个月工资
- 3楼网友:何必打扰
- 2021-02-11 06:37
我看你没睡醒,
- 4楼网友:走,耍流氓去
- 2021-02-11 05:46
有劳动合同吗,如果有就可以和公司协商
- 5楼网友:心痛成瘾
- 2021-02-11 04:10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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