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该怎么办啊。这套房子应该属于谁啊 。我2008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2009年月下来的。前两天接到法院的电话说这套房子是法院查封的。我感到很突然。
后来经过了解经过是这样的:这套房子的房主是孙宝亮。孙宝亮在2003年去世。去世后他的妻子马发珍2004办理了继承过户。我2009又从马发珍哪儿买过来。在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法院的人说因为孙宝亮欠银行的钱在他死后有查封的房子。
我的房子房产证已经办出来。但现在法院说这套房子法院冻结
答案:4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12-14 22:30
- 提问者网友:年齡太小℡蘿莉
- 2021-12-14 13:25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陪衬角色
- 2021-12-14 13:43
房屋产权归属你,没有问题。但由于法院已将房产冻结,使你不能享有房产权利你可以向卖房方要求其承当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场云烟
- 2021-12-14 17:36
房子现在属于你,但是法院判决以后就不一定了。
- 2楼网友:山鬼偶尔也合群
- 2021-12-14 16:04
法院冻结原因是什么
到建委查询一下产权归属。
- 3楼网友:我叫很个性
- 2021-12-14 15:15
可以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在实际的操作中,因为没有办理权性登记,所以法院无法查到该不动产的确切信息,需要当事人提供线索和属于被查封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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