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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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20 08:45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10-19 09:15
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拜訪者
- 2021-10-19 10:19
贷款买房是现今很多人的选择,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低;还款方式灵活;贷款成数高,期限长;各项限制少,选择余地大等优势大大降低了我们的还贷压力,因此成为现代都市人在住房贷款上的首选。但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需要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的,那么这些手续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呢?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据了解,申请住 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主要涉及二笔费用,分别是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
1、评估费
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2、担保服务费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自2009年3月9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据了解,申请住 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主要涉及二笔费用,分别是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
1、评估费
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2、担保服务费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自2009年3月9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10-19 13:00
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
- 2楼网友:青尢
- 2021-10-19 12:22
首先有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只包括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其次,上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包括所属区县)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贷款前已经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在正常缴存;
6.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 3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10-19 11:29
你好,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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