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公司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现在想走人了,提前三天递交了辞职。经理说这个不合规定得改时间要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甚至几个月,本来来这个公司做客服的,结果被强迫做了出纳,做了两个月现在想走,经理说必须找到接手人以后交接清楚了才能走,这个公司规模小工资低,根本就找不到人,就是故意拖延着不让我走,我可否直接干到月底有掉,他们是否有理由克扣我的工资。我如何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我应该得到的报酬?
当然是十月底进入的公司,他们给我说的是元旦以后考核过后给转正现在这个话也没有提了。这样做合理么?
进入公司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现在想走人了,提前三天递交了辞职。经理不让走怎么办?
答案:4 悬赏:80
解决时间 2021-12-28 16:03
- 提问者网友:堕落的邪教徒
- 2021-12-27 16:54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一池湖水
- 2021-12-27 16:59
既然是没有签合同,当然是想走就可以走了。没有人接替你的工作,把已有的工作情况列清楚,和经理交接清楚也是可以的,对此公司是不能克扣你的工资。其他的类似不签合同双倍工资什么的,你的工作时间短,加上你说的工资也低,这方面就算了吧。费时费力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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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星痕之殇
- 2021-12-27 18:37
如按规定,你的经理或对(一个月前通知),想想很多按规定来的离职员工都有可能被扣这扣那的,你更会了.用软的方式协调呗. 不然就一走了之,只怪你太早说了(拿了钱再说)
- 2楼网友:温柔刺客
- 2021-12-27 17:58
公司完全违反新劳动法,起诉!一告一准。首先,上班一个月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就违法了,拖几个子月不签就要赔你几个月的双倍工资!没签合同,所以你可以随时走,哪天走工资结算到哪天!你最好保留一下相应日期的上班(打卡或签到)记录,能证明你在那里工作的时间就行。
- 3楼网友:一池湖水
- 2021-12-27 17:09
1. 公司是在规避法律,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就应当支付员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不想出这个钱,让员工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这个做法是非常错误,公司也利于了员工的不懂法,就这一点应当申请劳动仲裁。
2. 3月份的五险一金已经报上去了,公司扣1100元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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