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正确与否?理由?
答案:2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2-22 11:39
- 提问者网友:低唤何为爱
- 2021-02-21 13:33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正确与否?理由?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摧毁过往
- 2021-02-21 15:01
错误。 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正常情况下是年满十八周岁才有,特殊情况下年满十六周岁就有。会因为成为精神病人而丧失或受限制。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末路丶一枝花
- 2021-02-21 15:27
不是。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它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对于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父母。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配偶。(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因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同时产生,同时终止,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行为能力的产生是受年龄和智力、健康状况的限制的,如18岁以下的公民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但未必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会因为年龄(10周岁以下)和健康状况(精神病)而不能取得民事行为能力,即两种权利不是同时产生。同时,一个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公民,因为患精神病也会造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导致不能和民事权利能力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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