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捡到一个单反相机,并将相机借给乙使用.乙看到悬赏200元的寻物启事,未经甲同意将相机还给了失主。
答案:2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2-12 12:21
- 提问者网友:冷场帝
- 2021-02-12 03:06
甲捡到一个单反相机,并将相机借给乙使用.乙看到悬赏200元的寻物启事,未经甲同意将相机还给了失主。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嗷呜我不好爱
- 2021-02-12 03:39
呵呵,你是考考试的吧。我告诉你把。质押当然有效(物权法有规定),但丙对该相机不享有所有权。如果甲索要相机,丙必须返还(基于物权所有权的规定)。因此,丙的损失由乙来赔偿。
另外,你可能有疑惑?担保法规定,质押权也是物权啊。但是你要忽略了,质押权是他物权,而非所有权。所有权是绝对的权利,他物权不是。他物权只能对抗债权,不能对抗物权。
还有,只有善意取得或者国家征收等,可以对抗所有权人,我想这个你也知道。
好好学吧兄弟!加油!希望我的解答会对你有所启发。
另外,你可能有疑惑?担保法规定,质押权也是物权啊。但是你要忽略了,质押权是他物权,而非所有权。所有权是绝对的权利,他物权不是。他物权只能对抗债权,不能对抗物权。
还有,只有善意取得或者国家征收等,可以对抗所有权人,我想这个你也知道。
好好学吧兄弟!加油!希望我的解答会对你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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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单身小柠`猫♡
- 2021-02-12 04:39
你的行为值得赞扬,不过用这种方式很难找得到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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