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附件说明本附件具有法律效用,这样的附件有没有法律效用的吗??
答案:4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4-09 05:26
- 提问者网友:先森请一心
- 2021-04-08 11:21
试用期的时间我已经过了.但是劳动合同附件说明本附件具有法律效用,这样的附件有没有法律效用的呢??劳动局说附件里面写着如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对我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有关待遇相应按岗位进行.劳动局也没有办法帮得到我哦,因为人家附件这样说明,公司没有违法劳动法.公司要求我一定签一个不能胜任的培训计划,如果培训计划里面 还不能胜任的话,就会解雇我 这样才给我复职的机会 还有我看到劳动法47条和 87条 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只做了3个多月,公司能不能赔两倍工资给我呢??如果我附件签了名,是不是劳动合同就生效的 还有没有经济赔偿 是半个月 还是2个月的赔偿呢?? 谢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许你一世温柔
- 2021-04-08 12:23
试用期时间到了,你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如果现在要辞退你;不管什么原因,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你。并且支付你1年1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是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应该按照合同年限给你经济补偿;不是半个月工资。
由于你们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的补偿。
由于你们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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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如果这是命
- 2021-04-08 14:54
找劳动局,申请仲裁。
- 2楼网友:桑稚给你看
- 2021-04-08 14:00
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 3楼网友:我颠覆世界
- 2021-04-08 13:46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要你们的合同附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章认可,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建议你拿着你们的劳动合同及其附件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纵横法律网-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孙大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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