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2016年公租房铁西区分配公示了吗
答案:2 悬赏:30
解决时间 2021-03-23 18:27
- 提问者网友:冷场帝
- 2021-03-23 15:07
辽宁省鞍山2016年公租房铁西区分配公示了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為→妳鎖鈊
- 2021-03-23 15:49
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摇号信息,配租结果。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傲娇菇凉
- 2021-03-23 15:58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
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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