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补偿金计算
答案:3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1-14 09:48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01-13 15:17
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补偿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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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1-13 18:37
1、补偿金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2、因为:
(1)提前解除合同给予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劳动法》也一样支持,所以2003年后的解除合同都应给经济补偿。
(2)如果是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给予的经济补偿,只从2008年1月1日算、之前的2003年至2008年的不给予补偿,因为《劳动法》不支持合同到期后给予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法》支持,而《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
2、因为:
(1)提前解除合同给予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劳动法》也一样支持,所以2003年后的解除合同都应给经济补偿。
(2)如果是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给予的经济补偿,只从2008年1月1日算、之前的2003年至2008年的不给予补偿,因为《劳动法》不支持合同到期后给予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法》支持,而《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
- 2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1-13 18:05
1、用不胜任工作这个理由来解除合同十分危险,法律规定不利于公司。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辞退。公司怎么证明不胜任工作?即使不胜任工作,还要证明有过培训或调岗,公司的举证责任非常重。一旦举证失利,那就不是补偿而是双倍标准的赔偿。
2、补偿金年限当然是从入职之日即03年起算,劳合法97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因不胜任工作解除要支付补偿金,这是劳合法生效前劳动法早就规定了的,属于“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补偿金年限当然是从入职之日即03年起算,劳合法97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因不胜任工作解除要支付补偿金,这是劳合法生效前劳动法早就规定了的,属于“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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