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卖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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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07 09:35
- 提问者网友:末路
- 2021-10-07 00:41
2015北京卖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10-07 01:16
2015北京卖房注意事项:
所有的合同都是规范性的,没什么可担心的。只是有一点,钱一定是放在银行做监管,而不能放在其他地方,第一笔订金是要你和买主在中介的目视下进行的,通常这个钱先是购买方给中介,中介向其开据收据,立即(二分钟之内)这个钱中介就会给你,你向其开张收据,其他的东西按公共的合同办理,在准备办理过户时,余款必须要放在银行做资金监管,等过完户后,双方持新房产证到银行,银行即会将余款转给卖方。整个过程没有什么风险,如果钱始终是在银行。
希望对您有帮助。
所有的合同都是规范性的,没什么可担心的。只是有一点,钱一定是放在银行做监管,而不能放在其他地方,第一笔订金是要你和买主在中介的目视下进行的,通常这个钱先是购买方给中介,中介向其开据收据,立即(二分钟之内)这个钱中介就会给你,你向其开张收据,其他的东西按公共的合同办理,在准备办理过户时,余款必须要放在银行做资金监管,等过完户后,双方持新房产证到银行,银行即会将余款转给卖方。整个过程没有什么风险,如果钱始终是在银行。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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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10-07 02:05
注意事项,1、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贴足印花税票)
2、身份证影本
3、增值税单
4、契税单
5、土地、建物所有权状,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涂销或更名,核发新权状后,房屋所有权便转移至你的名下。
其他注意事项:
一、二手房房产证的问题。
房产产权证是整个房产交易的核心,你必须要清楚自己的房产证信息。例如:二手房的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房子面积有多大,是不是抵押物业,属性是什么等。房产证没有办理完毕的房子是不能卖的。
二、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说卖方卖的二手房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若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二手房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买房的同意而自行买卖该二手房。这是卖家需要注意的一点。
三、交钥匙要谨慎
许多二手房房主同中介公司签定了合同后,为了避免一次次看房的麻烦,将自己的钥匙交给中介公司。专家提醒,二手房交易中,交钥匙还需谨慎。
四、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入住。即使签了购房合同,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妥之前,对于提前交房的要求屋主还需思量。
虽然现在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已经大大缩短,但是仍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还是有可能产生一些纠纷。纠纷发生后,由于现行法律以“保护现居住者”的权益优先,因此可能会给屋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五、合同细节要讲清
有时买卖双方在成交入住后仍会有纠纷,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诸如维修基金、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等。
由于买卖双方缺乏房屋交易的经验,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则不甚关注。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在签定合同前就事先约定好了,就不会产生这些“后遗症”了。
六、请律师协助。
如果说二手房卖方要请律师帮忙协助,最好是在二手房买卖签合同之前就找到律师,不要等到合同签定后再找律师看具体情况,因为等到合同签定后,你再找律师,很多东西都无法担供参考,只能是告诉一些二手房买卖过程的走法了。
- 2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10-07 01:23
业主卖房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房价:理性分析你的房子的实际价值。
注意不要被“带笼子”等手法欺骗,降低自己的心理价位。房价主要要考虑的因素有:房子的位置和升值潜力、光线、通风、楼层、交通、网络报价、实际成交价、房价上涨情况(注意看房价上涨指数,不要被中介的信口开合给忽悠了)等。
2)放盘:尽量找大的中介连锁店放盘(一般要10~20家店以上的,可以通过网上搜索到它在广州各分店的名称和地址),因为其管理相对规范。
千万不能放在只有1家或几家小店的个体房产经营户手里,因为在钟村只要几百元就可以开一个个体户的地产经营部,难有经济和安全保障,另一个方面,它们的操作手法多以压低业主的房价公开“吃差价为主要利润来源”。
3)心态:不要表现的急于卖房,否则中介,可以顺着你的心理,给你施加压力,大大降低你的心理房价,达成“吃差价”谋取暴利的第一步。
4)观察:观察中介人员的反应,从中发现不良苗头、在收定金前及时中止。
5)签合同:一定要签广州市房管局最新版推介使用的“售房合同”(广州房管局网站上有)。千万不能签定中介公司自己制定的不合理的霸王合同,这些合同都是为“吃业主的差价”专门设计的!!!!!
里面有许多不对等的霸王条款,对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十分不利。
你在合同的附加条款里一定要注明:“本合同格式内容完全应与广州市房管局推荐的合同格式内容完全相同,若有不同本合同无效,一切损失和经济法律责任由中介方承担。”
同时,要求要中介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先上网查证后,再签合同,很重要。
6)特别注意违约赔偿条款
不要签定高定金(如2万元)和高违约率(如5~10%)的合同。一但出现这些合同,说明有95%的可能,你的房价已经被低估了,起码低估的价值比若你违约的金额稍高一些(这也是出现业主反价的原因,但中介还是吃到差价了)
7)注意合同中中介方的责任约定:若没有实质内容,则可以100%肯定你的房子被中介低价收进,准备“吃差价”了。
8)关于“委托公证”,中介吃差价100%要求做“委托公证”。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不办理“委托公证”,采用直接过户。因为,在办委托公证,就等于把你自己的权力交给中介了,一但几年没有过户,中间出现的欠租,欠费、欠款等问题,最终的责任承担人是你原业主,因为房子还在你的名下,这点要特别注意,这方面的案例很多
仅供参考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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