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报检单位有哪些权利?
答案:1 悬赏:10
解决时间 2021-11-07 14:19
- 提问者网友:蔚蓝的太阳
- 2021-11-06 13:34
代理报检单位有哪些权利?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佘樂
- 2021-11-06 14:14
(1) 代理报检单位获许注册登记后,有权在批准的代理报
检区域内由其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并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 员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代理业务,但不得出借名义供他人办理 代理报检业务。
(2) 除另有规定的外,代理报检单位有权代理委托人所委
托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
(3)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报关地或收货地委托代理报
检单位报检,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在产地或报关地委托代理报 检单位报检(见附件2-4)。
(4) 代理报检单位按有关规定代理报检,并提供抽(采)
样、检验检疫的各种条件后,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检验检疫期限内完成检验检疫工作并出具证 明文件。如因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入境货物
超过索赔期而丧失索赔权,出境货物耽误装船结汇的,有权追 究当事人责任。
(5) 代理报检单位对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
的,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原检验检疫机构或其上级检验检疫 机构以至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
(6) 代理报检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有关商业及运输单据
时,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予以保密。
(7) 代理报检单位有权对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
法、违纪行为进行控告、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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