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原来指腰斩和枭首之刑吗?
答案:1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10-27 07:32
- 提问者网友:呐年旧曙光
- 2021-10-26 19:32
“要领”原来指腰斩和枭首之刑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10-26 21:01
要领”一词,今天的意思是问题的要点或基本要求,但是鲜为人知的是,这个词在古代竟然指斩刑!“要”是“腰”的本字,“领”就是脖子。《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文子曰:‘武也得歌 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北面再拜稽首。君子谓之善颂善祷。”晋献文子即赵武,晋国的正卿。赵武的新居落成,晋国的大夫们纷纷前往祝贺。张老赞叹道:“真是美轮美奂啊!既可以歌哭于斯,又可以宴国宾、聚宗族于斯。”赵武回答 说:“我能够歌哭于斯,聚国族于斯,也就可以保全腰和脖子,跟随先袓、先父一起长眠于九原了! ”九原是晋国卿大夫的墓地所在。郑玄解释说:“全要领者,免于刑诛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古者罪重腰斩,罪轻颈刑也。”可见“要领” 一词的本义即是腰斩和枭首之刑。东汉范晔所著《吴越春秋》中,越王勾践准备服事吴王夫差之前,对子贡说:“孤虽知要领不属,手足异处,四支布陈,为乡邑笑,孤之意出焉。” “要领不属”,即腰和脖子都不 属于我了,即是斩刑的婉辞。北宋司马光在给皇帝的《辞修起居注第五状》中说:“臣要领如草芥,不足以待斧铺;躯命如蝼蚁,不足以脂鼎镬。”意思更加显豁:我的腰和脖子就像 草芥一般,不值得加以斧钺来施斩刑;我的身体就像蝼蚁一般,不值得以油脂润鼎镬。这就是“要领”一词的本义。现在人们常说的“不得要领”,其实本来指斩刑的时候找不准腰和脖子,后来才引申指抓不住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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