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把自己的哲学划分为“第一哲学”和“第二哲学”、 求解惑
答案:4 悬赏:60
解决时间 2021-01-13 12:10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1-12 15:03
亚里士多德把自己的哲学划分为“第一哲学”和“第二哲学”、 求解惑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1-12 15:55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1-12 17:06
角度不同分类不同,如何分类看我们要研究什么问题,回答什么问题。你的理解是对的,过去的哲学家总是认为哲学是科学的科学,就像神学家认为神学是哲学的哲学一样,自视清高,但总免不了破产。
- 2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1-12 16:13
对不起,打了错别字,更正如下:
第一哲学:存在本身或存在的存在,是世界的本源,老子叫“道”; 第二哲学:自然哲学,其实是自然规律的本质,老子叫“德”,德是道的外在表现。第一哲学是第一层次;第二哲学是第二层次。
第一哲学:存在本身或存在的存在,是世界的本源,老子叫“道”; 第二哲学:自然哲学,其实是自然规律的本质,老子叫“德”,德是道的外在表现。第一哲学是第一层次;第二哲学是第二层次。
- 3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1-12 16:05
由于以往无论是在哲学上,还是在科学上,所通常使用的“本质”一词,在逻辑概念方面存在问题。包括“质量互变”的错误在内,使得重新认识和区分“本质”与“本体”带来一定的困难。这种困难在于要想把这个概念重新认识和改变,就需要重新明确它们的区别,就要区分“质”与“性即性质(实则应该是本性)”,“质”与“体”。后者之“质”是本质,可以定性,就是有确定的“质性”,可以定量,就是有确定的“质量”。此时的“质”是与“体”相对应成立的,这样的区分是由对物质和空间的再认识之后产生的,物质之“实质”和空间之“体积”的区分。前者之“质”是与“性”相混淆了,可以定性,就是所谓的“性质”,实质上是“本性”。“性”的程度,在定量方面,只能体现为程度的另一个方面,即“形”。此时“性质”等于“本性”。
倘若有了上述的区分,应该选取一个能够表征“质”与“体”的概念,若仅仅表征自身存在的话,其实就应该“物”,即“物体”比较合适。若包括存在的本身、关系和过程的话,就应该是“事物”。
所以,尽管从意义上取代本体论的,应该是“本身论”,但是,它们并没有象与“本质”那样大的差别,所以,还是使用“本体论”,较为合适。
即物体等于包括物质与空间的集合体系,是事物的本体。事物则是包括物体及其关系变化的过程的总称,因此事物又是具体的存在。存在是宇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存在与事物几乎是没有差别的,只是人为的把本属于事物现象的一种精神现象分立出来的结果。把精神现象从事物现象中分立出来的目的和作用,就是作为抽象的概念性的存在,实际上人类精神现象就是一种“自我感觉”,“自我”只是一种关系属性和过程现象的概念性存在。只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特殊性和目的需要,才这样规定的,而事实上精神现象还是属于一种特殊的事物现象,其过程我们还必须要承认属于事物现象。因此,我们把存在区分成了存在区分成了事物本体存在,事物关系属性与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现象,其中又分立出来另一种特殊的存在,就是精神现象。精神现象属于具有特殊性的事物,即生物体特殊的本体,特殊的关系属性和特殊的过程现象。
于是,在拓变论的自然哲学和逻辑中,这些概念将与科学上的概念是统一一致的。物质等于存在之“实质”,空间为存在之“所在”,物体则为存在之“本体”,事物为存在之“实在”。
望你满意
倘若有了上述的区分,应该选取一个能够表征“质”与“体”的概念,若仅仅表征自身存在的话,其实就应该“物”,即“物体”比较合适。若包括存在的本身、关系和过程的话,就应该是“事物”。
所以,尽管从意义上取代本体论的,应该是“本身论”,但是,它们并没有象与“本质”那样大的差别,所以,还是使用“本体论”,较为合适。
即物体等于包括物质与空间的集合体系,是事物的本体。事物则是包括物体及其关系变化的过程的总称,因此事物又是具体的存在。存在是宇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存在与事物几乎是没有差别的,只是人为的把本属于事物现象的一种精神现象分立出来的结果。把精神现象从事物现象中分立出来的目的和作用,就是作为抽象的概念性的存在,实际上人类精神现象就是一种“自我感觉”,“自我”只是一种关系属性和过程现象的概念性存在。只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特殊性和目的需要,才这样规定的,而事实上精神现象还是属于一种特殊的事物现象,其过程我们还必须要承认属于事物现象。因此,我们把存在区分成了存在区分成了事物本体存在,事物关系属性与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现象,其中又分立出来另一种特殊的存在,就是精神现象。精神现象属于具有特殊性的事物,即生物体特殊的本体,特殊的关系属性和特殊的过程现象。
于是,在拓变论的自然哲学和逻辑中,这些概念将与科学上的概念是统一一致的。物质等于存在之“实质”,空间为存在之“所在”,物体则为存在之“本体”,事物为存在之“实在”。
望你满意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