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拖欠货款,妻子是否应判决共同偿还?
答案:7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3-28 13:33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3-28 07:5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拖欠货款,妻子是否应判决共同偿还?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3-28 08:56
(1)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做了相关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不能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你也要偿还。
(2)但如果妻子能举证证明两种情况时,应判决由丈夫一人偿还,即:一是妻子能举证证明此债务是丈夫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的;二是妻子能举证证明他们夫妻之间有关于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而且这个约定债权人在出借时就已经知道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做了相关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不能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你也要偿还。
(2)但如果妻子能举证证明两种情况时,应判决由丈夫一人偿还,即:一是妻子能举证证明此债务是丈夫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的;二是妻子能举证证明他们夫妻之间有关于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而且这个约定债权人在出借时就已经知道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3-28 12:02
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
- 2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3-28 11:53
夫妻关系存续间夫或妻一方所欠债务,对外推定为共同债务,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应判决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 3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3-28 11:14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 4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3-28 10:1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是要共同清偿的。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但是此举证责任在夫或妻一方,第三人没有举证的义务。
此外,要是妻子能够证明丈夫所付债务并没有作为家庭所用,比方说所欠赌债,或者能够证明丈夫只是为了多分财产而做的假的欠债凭证,那么妻子也可以不支付。
但是此举证责任在夫或妻一方,第三人没有举证的义务。
此外,要是妻子能够证明丈夫所付债务并没有作为家庭所用,比方说所欠赌债,或者能够证明丈夫只是为了多分财产而做的假的欠债凭证,那么妻子也可以不支付。
- 5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3-28 09:44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如果妻子无法证明上述情形,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3、未到庭,其放弃了举证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妻子无法证明上述情形,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3、未到庭,其放弃了举证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6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3-28 09:21
我暂时保留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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