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作为在逃犯罪嫌疑人,为了摆脱警察追捕,开车至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看到前面一名交警要求其停车,竟直接冲向交警,交警躲闪不急,当场死亡.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本案如何定性
答案:5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4-18 21:48
- 提问者网友:伪情浪人
- 2021-04-18 04:39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疯山鬼
- 2021-04-18 04:54
肯定是故意杀人罪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哭不代表软弱
- 2021-04-18 09:36
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杀人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指不特定的对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一般有特定对象。本案当事人就是为了了拒捕,间接故意杀人,他的目的是为了逃跑,客观上不顾他人生命安全。
- 2楼网友:兮沫♡晨曦
- 2021-04-18 08:35
根本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肯定是故意杀人罪。
- 3楼网友:说多了都是废话
- 2021-04-18 06:56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4楼网友:转身→时光静好
- 2021-04-18 06:25
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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