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0年4月5日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但是一个月以后公司方把本人辞退了。在本人辞退一年内,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原公司还在为我缴纳社保。还发律师函给我。
律师函基本内容如下:
一、您于2010年5月份离开公司,之后公司已无义务为你缴纳社保费。
二、现公司为你多缴付的社保费你应予以退还,否则将构成不正当得利。
希望大家多给一些意见或建议。
人已经被公司辞退一年了,但原公司社保还在缴 现在收到律师函,要求补缴被辞退后多缴的社保费。
答案:2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2-18 15:58
- 提问者网友:放荡不羁
- 2021-02-17 22:53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虚伪的现实
- 2021-02-17 23:03
你好,应该退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服输的倔强
- 2021-02-17 23:45
你好!
虽然是公司的错误,但你的确不应该拿这笔钱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