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1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10-06 05:34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10-06 02:11
归国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蕴藏春秋
- 2021-10-06 03:06
留学人员提供:
1. 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壹份(教师科领取);
2.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历)认证书复印件;
3. 国(境)外学位(历)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
4. 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延期记录的须复印延期页;
5.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6. 属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进修人员须提交国外进修证明(指定机构翻译)、国内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证书;
7. 出国前为高中(或等同于高中学历)的须提交预科语言结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本人从本科到现最高学位(历)证书的复印件;
8. 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位(历)证书复印件;出国前肄业者须提交肄业证明;
9. 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须提交原籍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出国前未注销户口的,须提交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
10. 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家,须提交户主的上海市户口本和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见样张);
11. 户口若报入本人在沪购买的产权房内,须提交产权证明;
12. 有婚史者须提供结(离)婚证复印件;持国外结(离)婚证须提供指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随迁、随调、或国外随归的家属须提供:
1. 留学人员家属安置交流登记表(子女不须,教师科领取)
2. 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肄业者提供肄业证明;若配偶为留学生提交材料与留学人员相同;
3. 若配偶不随迁的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放弃随迁的配偶须提交承诺书(见样张);配偶尚在国外的提交护照首页复印件;
4. 国内随迁配偶或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以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国外随归家属回国半年以上的须体检;
5. 国外随回归家属人员未注销国内户籍的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国外随归家属人员已注销国内户籍的须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6. 国内出生的子女须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及出生证;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须提交国外出生证(附指定机构翻译件)、中国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
7. 已在上海落实用人单位的配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用人单位属企业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三资企业的另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② 系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 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 如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属三资企业的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法人公章)、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授权书、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意事项:
①翻译受理机构:上海上外翻译总公司进行翻译,地址:东体育会路100弄(兴华小区)3号一楼,联系电话:65877585-215、216;国(境)外学历受理机构:上海留学服务中心,浦东商城路660号5楼,联系电话:68883080-554。
②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时,所有能填写的栏目都要填写,特别是户口所在地址及管辖派出所、现户口情况务必填写清楚;简历从小学填起,要具体到月份,简历要连续,不要有中断。复印原件时请分类复印,也不要和家属复印在同一张之上。
③留学回国人员家属户口可随迁,配偶工作学校协助推荐,不作承诺。
④出国前未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的或回国后已落实国内单位后重新申请来我校工作的请务必在办理入校手续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 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壹份(教师科领取);
2.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历)认证书复印件;
3. 国(境)外学位(历)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
4. 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延期记录的须复印延期页;
5.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6. 属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进修人员须提交国外进修证明(指定机构翻译)、国内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证书;
7. 出国前为高中(或等同于高中学历)的须提交预科语言结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本人从本科到现最高学位(历)证书的复印件;
8. 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位(历)证书复印件;出国前肄业者须提交肄业证明;
9. 出国前已注销国内户口的须提交原籍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出国前未注销户口的,须提交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
10. 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家,须提交户主的上海市户口本和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见样张);
11. 户口若报入本人在沪购买的产权房内,须提交产权证明;
12. 有婚史者须提供结(离)婚证复印件;持国外结(离)婚证须提供指定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随迁、随调、或国外随归的家属须提供:
1. 留学人员家属安置交流登记表(子女不须,教师科领取)
2. 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肄业者提供肄业证明;若配偶为留学生提交材料与留学人员相同;
3. 若配偶不随迁的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放弃随迁的配偶须提交承诺书(见样张);配偶尚在国外的提交护照首页复印件;
4. 国内随迁配偶或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以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国外随归家属回国半年以上的须体检;
5. 国外随回归家属人员未注销国内户籍的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国外随归家属人员已注销国内户籍的须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6. 国内出生的子女须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及出生证;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须提交国外出生证(附指定机构翻译件)、中国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
7. 已在上海落实用人单位的配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用人单位属企业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三资企业的另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② 系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 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 如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属三资企业的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法人公章)、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授权书、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意事项:
①翻译受理机构:上海上外翻译总公司进行翻译,地址:东体育会路100弄(兴华小区)3号一楼,联系电话:65877585-215、216;国(境)外学历受理机构:上海留学服务中心,浦东商城路660号5楼,联系电话:68883080-554。
②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时,所有能填写的栏目都要填写,特别是户口所在地址及管辖派出所、现户口情况务必填写清楚;简历从小学填起,要具体到月份,简历要连续,不要有中断。复印原件时请分类复印,也不要和家属复印在同一张之上。
③留学回国人员家属户口可随迁,配偶工作学校协助推荐,不作承诺。
④出国前未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的或回国后已落实国内单位后重新申请来我校工作的请务必在办理入校手续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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