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使用权继承
答案:4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3-02 10:49
- 提问者网友:挣扎重来
- 2021-03-02 07:46
王某现居住一处公房,其早年丧偶后再婚,有一亲子,现与妻子和继子共同居住。王某一直由妻子和继子共同赡养,亲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请问王某过世后此处房屋的承租权由谁继承?若王某立有遗嘱,亲子可以继承吗?如双方都有王某立的遗嘱,此时结果如何?如其妻子要继承此处房产的承租权,该怎么做(继子名下拥有一处房产)?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我们只是兮以城空
- 2021-03-02 08:27
1.所谓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继承人依据《继承法》规定,对死者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其中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但这里的“房屋”,是指所有权归死者所有的“私房”,包括产权房和以标准价购买并已办理产权证的公房(俗称房改房)。未购买并办理产权证的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是死者的个人遗产,自然不能继承.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够2年的话“妻子和继子”可以继续承租.
3.遗嘱处分不了上面说的这个“承租权”.也就不用比较效力了(要比的话先看真假,都有效时看时间,靠后的为准)。
4.其妻子要继承此处房产的承租权,同2.看共同住够2年了没.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够2年的话“妻子和继子”可以继续承租.
3.遗嘱处分不了上面说的这个“承租权”.也就不用比较效力了(要比的话先看真假,都有效时看时间,靠后的为准)。
4.其妻子要继承此处房产的承租权,同2.看共同住够2年了没.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你把微笑给了谁
- 2021-03-02 11:04
以户口为准,户口在里面的继续使用喽。这个房子没有产权的,订遗嘱没用的。
- 2楼网友:疯山鬼
- 2021-03-02 10:43
继承中,继承的是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这里只有使用权,不拥有房子,这个不能继承。房屋租赁可以同租房人协商,再签订合同
- 3楼网友:猖狂的痴情人
- 2021-03-02 09:15
确定是使用权房的话
只能继承租赁权
租赁权由同住人(有户口的)继续承租
你们自家可以协商,一半由你父亲承租
奶奶其他子女,户口不在此处或不在此实际居住的,不能继承
如果产生纠纷,你们不要理他们就是了
他们要继承,只能找房管部门或法院,但是都不会成功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