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细则
答案:2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4-07 09:48
- 提问者网友:深爱及嗨
- 2021-04-06 23:01
1965年,8岁的我由祖父母作主,经生父母同意过继给伯父胡立生为子,从此随胡立生至终老,胡立生原有祖传毛草房屋二间,81年以我为主与其共同扩建房屋二间,90年时经两位老人同意把房屋产权办理在了我的名下,94年养父过逝,之前有遗书由娄底公证处公证,证明所有遗产继承人是我。但是问出在了99年继母过逝时也写了一份遗书给她的小孩(即她与前夫之子,小孩并随母进住胡家),同时由娄底公证处两名公证员一手办理了全部公证流程。更可疑的是1999年10月22日一天的时间把申请,受理、审查三项程序全部完成了,10月23日晚是11点钟送达公证书回执上还有我继母的签名和手印,可是这时她已经死了有10多个小时了。请问这份公证书成立吗?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寂寞的炫耀
- 2021-04-07 00:02
如果你能证明90年两位老人自愿把房屋产权过户给你,那你继母实际上属于无权处分,改遗嘱无效。但,我们国家农村没有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如果81年建房时如果两位老人出资或出力了,而你如果没有明确的房产证证明房屋属于你一人,你的房屋应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至于公证书的问题,那也仅仅是没有实际送达公证申请人,遗嘱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关键是立遗嘱人处分的是不是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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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最后战士
- 2021-04-07 00:46
“遗赠书”公证的有效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遗赠书的时间效力,遗赠的时间效力是在立遗赠人过世之后,受益人知道遗赠内容之日起两个月内必须向相关部门提起继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2、“遗赠书”的另一种形式是“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是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协议遗赠内容和抚养义务,“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
上述问题中所提及的“遗赠书”经过公证处公证,但是提不出现场录音、录像,该公证书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被视为有效。虽说应提供录音录像,但是在一些达不到条件地区的公证处公证的“遗赠书”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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