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是不是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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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7 12:46
- 提问者网友:喜遇你
- 2021-04-07 04:10
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是不是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怪咖小青年
- 2021-04-07 05:23
劳动法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续签劳动合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非劳动者本人书面明确表达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续签劳动合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非劳动者本人书面明确表达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 2021-04-07 07:17
不是。首先要看双方是否都愿意续签合同,如果一方提出不续签,那么也就不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1.1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楼网友:狙击你的心
- 2021-04-07 06:46
不是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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