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这样是否可行?
答案:4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3-29 06:38
- 提问者网友:佞臣
- 2021-03-28 18:50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这样是否可行?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旧脸谱
- 2021-03-28 20:14
招标投标法——“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由此推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集团公司,之间既存在隶属关系也存在利益关系。
但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说不行的。
现实中有楼主这样的例子,不明显违背招标投标法。但是一旦中标属于关联交易。
由此推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集团公司,之间既存在隶属关系也存在利益关系。
但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说不行的。
现实中有楼主这样的例子,不明显违背招标投标法。但是一旦中标属于关联交易。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3-28 23:00
1、招标人、投标人,我同意1楼的看法。法律未禁止的,都可以。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有隶属关系就一定不公正,这是“有罪论”,是主观判定,没有依据的。换句话来说,譬如:中国建筑集团盖个办公楼,下属8个局,各个局下属很多公司,都不能投标吗?非也,如此多的优秀企业排斥在外,能体现招标的公平吗?因为,下属企业只要是独立法人资格,就不能拒绝法律赋予它的资格。
2、至于招标代理机构,我同意2楼的看法。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介服务组织,有隶属关系,应当回避。
2、至于招标代理机构,我同意2楼的看法。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介服务组织,有隶属关系,应当回避。
- 2楼网友:想偏头吻你
- 2021-03-28 21:40
应该是不可行的;
1、招标人、投标人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显然是违反了招投标法的公平原则;
2、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25条的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1、招标人、投标人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显然是违反了招投标法的公平原则;
2、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25条的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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