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如下:
甲方:本人
乙方:租房人
一。店铺名称
二。租房时间:2009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三年)
租金:每年一万六千元整.(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否则,没延期一天,加收1%滞纳金)
三。全暖费,水电费按实际抄表数额交与甲方,由甲方交付!
四。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房屋若有他用,乙方应按时退出房屋!。
五。乙方要合法经营,安全使用房屋,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若房屋需要装修改造,必须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恢复原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合同生效后,乙方交押金两千元,合同期满,退出房屋后,退还乙方。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请高人指点一二,现在合同没有到期,我想终止合同!怎么办??租房者现在失踪,房款一年没交!我想终止合同,打开门另租他人!我也找过公正处,说只能诉讼!我想知道诉讼需要多久?是打完官司才能终止,还是一上诉就终止!高人指点~~~~~~
房屋合同未到期,可租房人消失,房费拖欠一年我想终止合同怎么办??
答案:5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1-31 00:39
- 提问者网友:浪子生来ˇ性放荡²↘
- 2021-01-30 03:56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兮沫♡晨曦
- 2021-01-30 04:57
你的合同本来就纯在缺陷,你都没有指明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租客的义务就是向房主定期缴纳租房的费用和租房期间所使用的电费、水费和其他杂费等,并保证租房期间房子不遭到破坏等。 如果逾期不缴纳房租应该加收滞纳金,当逾期达到一定期限时,房东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按照你的情况我觉得应该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了,因为已经一年多没有交房租了,租客不旅行自己的义务。你可以向律师咨询一下意见。
租客的义务就是向房主定期缴纳租房的费用和租房期间所使用的电费、水费和其他杂费等,并保证租房期间房子不遭到破坏等。 如果逾期不缴纳房租应该加收滞纳金,当逾期达到一定期限时,房东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按照你的情况我觉得应该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了,因为已经一年多没有交房租了,租客不旅行自己的义务。你可以向律师咨询一下意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哥在撩妹请勿打扰
- 2021-01-30 07:30
你可以收回这个房屋的。合同虽只有延迟交纳租金需加收滞纳金,但没有晚交几天后收房的制约,对你来说是有些被动的,可是先交租金后使用,就能证明你可以将房屋收回的。没必要经过官司解决,如果万一收房后租户出现了,就先把滞纳金补齐吧在履行合同吧。
- 2楼网友:统治我的世界
- 2021-01-30 06:00
这种情况如果他没有按约定时间交付房租金他已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了,你打不打官司都没有问题的,至于你要诉讼,一个月差不多就诉讼结束,对方肯定不会出庭应诉的
- 3楼网友:努力只為明天
- 2021-01-30 05:45
消失一年多了,恐怕他是不想租了吧。这个诉讼很麻烦的,多的钱都要耗在里面,划不来,直接收回转租出去就是。
他也不可能回来了,因为要补这么多租金。即使到时他回来了,你也不怕,因为他先消失的,而且一年联系不上,已经先违约了。你没有什么责任的。
- 4楼网友:啵啵桃汀
- 2021-01-30 05:16
你的合同不规范,对违约部分没有明确,虽然合同里面有提过: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但没有明确是否可以终止合同。所以建议到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