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由于购买了脏车,被刑事拘留,在第二十天的时候,经刑侦队侦查,并没有购成犯罪条件,于是上报检查材料让他无罪释放,但在法治科的时候,没有批准,材料被退回。
在第二十五天的时候,刑侦大队再次将材料上报,认定我的朋友不购成犯罪条件,而且法治科也没有退回材料,但现在已经三十一天了,我的朋友依然没有放出来。
我们去询问后,才知刑侦大队以为人已经在几天以前释放出来,而法治科却说由于刑侦大队还有材料没做好,不方便放人;而刑侦队又说,材料早已做好并上报,上面并没有退回和告诉他们材料未准备齐。
但实际上是,我朋友的案子应按一般案件论处,实际上最多只能关闸15天,现在却关闸了三十几天,法治科的人说,凡是刑事拘留的案子,省刑侦大队都在审查,如果他们资料不做好的话,会被记过或被庇评,请问,这样对吗?
还有,由于我们是外地的,我看到,他们本地人犯了比我朋友更大的罪,按道理应该要追究其责任,但也只是关了二十来天就放出来了。这是为什么?
刑侦科已经调查清楚,我朋友没有犯罪,法治科有权扣押人向天?有权扣人吗?
刑侦科无罪释放,法治科有权扣人吗?
答案:3 悬赏:50
解决时间 2021-03-21 02:22
- 提问者网友:熱戀丶瘋
- 2021-03-20 18:59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魅世女王
- 2021-03-20 19:57
法制科无权扣人,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是:刑事拘留三天,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四天,即.七天,属流窜犯罪或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至三十天.在第三十天都未向其宣布逮捕,嫌疑人的律师或家属有权要求公安机关释放人.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发现新的犯罪证据)不得继续关押.否则公安机关涉嫌违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许你一世温柔
- 2021-03-20 21:21
有询问权,没扣留权
- 2楼网友:两不相欠
- 2021-03-20 21:05
法制科无权扣人,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是:刑事拘留三天,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四天,即.七天,属流窜犯罪或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至三十天.在第三十天都未向其宣布逮捕,嫌疑人的律师或家属有权要求公安机关释放人.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发现新的犯罪证据)不得继续关押.否则公安机关涉嫌违法.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