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但是老板未事先说明,合同到期后的10天内还在这家公司工作,也没续签,10天之后老板突然无故提出开除,理由是合同到期,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么?
请问如果我找仲裁申请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不?大概我自己要给仲裁多少钱?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但未事先说明
答案:4 悬赏:40
解决时间 2021-03-09 05:40
- 提问者网友:王者刀枪不入
- 2021-03-08 20:28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时光不老我们不分离
- 2021-03-08 20:42
可以要求他给你合同到期后的10天班的工资。正常是合同到期前的1个月会通知你是否续签合同。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到期,公司让你离职时没有问题的,但是他必须给你那10天的工资。你也比较马虎,合同到期了你要提前和公司谈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寂寞的炫耀
- 2021-03-08 23:36
根据最新的劳动法,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补偿:
1)补偿金: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平均工资(实际每月所有收入平均),不满半年按0.5
2)工资:这个月的工资照样算
3)罚金:公司未提前通知你,你可以要求处罚公司,按照1~1.5倍的月平均工资标准。
你可以找当地的工会、或直接去劳动局
- 2楼网友:晚安听书人
- 2021-03-08 22:29
首先,要确定公司和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需要看员工的劳动合同是跟谁签的,工资社保由谁发放缴纳。因为实践中不乏劳务派遣,产生纠纷后申请劳动仲裁才发现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
其次,需要看辞退员工是否有合理的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按照上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对员工进行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确因客观原因辞退员工,公司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双倍支付赔偿金。
- 3楼网友:劳资的心禁止访问
- 2021-03-08 22:21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签劳动合同的要给你经济补偿。
这个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以上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高待遇要求给你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你不同意,那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需要给你经济补偿。
那如果说单位不给你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待遇的,这样的情况你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单位要给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根据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具体你可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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