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一个亲戚问问:男性,矿工,2001年2月买断工龄,2001年3月在职业病防治所鉴定为可疑矽肺病
答案:2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3-20 18:06
- 提问者网友:失败的占卜者
- 2021-03-20 14:28
帮一个亲戚问问:男性,矿工,2001年2月买断工龄,2001年3月在职业病防治所鉴定为可疑矽肺病帮一个亲戚问问:湖南人,男性,矿工,2001年2月买断工龄,2001年3月在职业病防治所鉴定为可疑矽肺病,2013年在同一家职业病防治所鉴定为一级矽肺病,想问问,在原单位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并且2012年已经退休了的买断工龄的职工,能否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补助或者赔偿?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3-20 15:36
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难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以下规定供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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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劳资的心禁止访问
- 2021-03-20 16:28
这个很复杂的,还要是职业病指定的鉴定医院出具的鉴定结果。合同上要能明确他从事了可以造成矽肺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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