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5 悬赏:70
解决时间 2021-03-02 09:46
- 提问者网友:感性作祟
- 2021-03-01 18:14
补签合同是否有效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鱼忧
- 2021-03-01 19:02
1:补签是有效的,她已经跟你们补签了合同,说明已经接受了,而你们虽然之前有错,没有签合同,但是已经改了,并且对方已经接受,所以没有问题,而且不涉及社保问题。
2:她主动离职,不用给补偿金,只要足额发放工资就可以了
2:她主动离职,不用给补偿金,只要足额发放工资就可以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3-01 21:49
要给他补偿。
补偿的时间应该从他入职的时候开始算起。
补偿的时间应该从他入职的时候开始算起。
- 2楼网友:罪歌
- 2021-03-01 20:42
员工主动辞职、离职的,不用补偿。
- 3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3-01 20:32
1、按照规定,一进入公司,就得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的。该员工是2010年7月入职,你补的合同是2012年8月----2013年的,所以,该员工有两年的时间你们之间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按照规定,你们公司需要向该员工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因为已经支付了每个的工资,所以该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再支付11个月的工资,不管离职与否。
2、至于该员工离职问题,是要看该员工是什么原因离职的,如果是公司不存在什么过错员工离职的话,是不需要进行补偿的。
3、所以,对于没有签订合同的事情,该员工有权要求再行支付11个月的工资;员工离职,不需补偿。
2、至于该员工离职问题,是要看该员工是什么原因离职的,如果是公司不存在什么过错员工离职的话,是不需要进行补偿的。
3、所以,对于没有签订合同的事情,该员工有权要求再行支付11个月的工资;员工离职,不需补偿。
- 4楼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3-01 19:08
员工劳动合同未到期主动离职,单位不用给予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2010年7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到2011年6月为一年内(补偿期限),到2012年6月已经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一年之内)。补签劳动合同以后,已经纠正了不足,只要不欠工资、社会保险,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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