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是否可以存在被吸收方的股东不担任合并后存续公司的股东拜托各位了 3Q
答案:2 悬赏:0
解决时间 2021-04-07 08:10
- 提问者网友:情系雨樱花
- 2021-04-06 21:48
A公司的股东是B(外方)和C(中方),C现在想吸收合并A,能不能直接由C吸收合并A,而且B又不是合并后A的股东?也就是在吸收合并过程直接由C支付一笔钱给B退出。问题:吸收合并时,能不能直接只存在一方股东(C),另外一方股东(B)则不需要继续作为存续后公司的股东?(B可以由存续的C支付对价离开公司)。如果可以,则C支付给B的价款是属于什么性质呢?
最佳答案
- 二级知识专家网友:不服输就别哭
- 2021-04-06 23:14
B要撤出来,应该是股权转让或减资;转让的程序免不了;吸收合并应该可以以B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基准日,省一次评估。吸收合并以B股权转让完成为条件,相当于吸收合并参股公司或子公司。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厌今念往
- 2021-04-07 00:31
也许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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